神创造了人。然而,人却得罪了神。但是,许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得罪神。耶稣说:“天国近了,你们应当悔改!”(马太福音 4:17)可是,人们往往并不明白自己究竟应当为怎样的罪悔改。
有些人认为,违背良心、违犯律法或触犯世上的法律,就是得罪神。因此,他们为这些罪向神求赦免,并下定决心以后不再犯这样的罪。然而,这并不是神所要的悔改。
有一种罪,是神所愤怒并要审判的罪。如果人不知道这种罪,就无法真正悔改,最终必走向永远的灭亡。因此,明白神要我们悔改的罪究竟是什么,是极其重要的。
人知道了善恶
创世记第三章记载了人得罪神的故事。神用尘土造了亚当,把他安置在伊甸园里,并对他说:
“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,你可以随意吃;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”(创世记 2:16–17)
后来,神用亚当的一根肋骨造了女人,赐给他作妻子。二人虽然赤身露体,却并不羞耻。
然而,有一天,蛇来到亚当的妻子夏娃面前。关于这条蛇,启示录这样说:
“我又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,手里拿着无底坑的钥匙和一条大链子。他捉住那龙,就是古蛇,又叫魔鬼,也叫撒但。”(启示录 20:1–2)
这里所说的“古蛇”,就是曾经诱惑夏娃的蛇。圣经称这蛇为魔鬼,也叫撒但。因此,蛇来到女人面前,也就是魔鬼来到她面前。
魔鬼借着蛇问女人:
“神岂是真说,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?”(创世记 3:1)
女人回答说:
“园中树上的果子,我们可以吃;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,神曾说:‘你们不可吃,也不可摸,免得你们死。’”(创世记 3:2–3)
这时,魔鬼对她说:
“你们不一定死;因为神知道,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,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。”(创世记 3:4–5)
女人听了蛇的话,再看那棵树,就觉得那树“好作食物,也悦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爱的,能使人有智慧”(创世记 3:6)。于是,她摘下果子来吃了,又给与她一同在那里的丈夫,丈夫也吃了。
亚当和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以后,正如蛇所说的,他们的眼睛明亮了。于是,他们身上发生了从前从未有过的变化。他们发现自己是赤身露体的,就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。后来,他们听见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的声音,就躲在园里的树木中,逃避耶和华神的面。
他们不过是知道了善恶,眼睛却因此明亮起来,从前看不见的东西开始被他们看见了。
魔鬼借着律法作工
律法会使人开始注意从前没有注意的事情,也会使人看见从前没有看见的东西。
有一些人在海边钓鱼。一个人钓到了一条很大的鱼,却毫不犹豫地把它扔回海里。过了一会儿,另一个人钓到了一条更大的鱼,却一点也不高兴。他拿尺量了量那条鱼,又把它放回海里。
原来,那个地方的法律规定了可以捕捉的鱼的尺寸。如果捕到的鱼小于法律规定的尺寸,就必须把鱼放回海里,否则就会被处以高额罚款。
但是,如果一个不知道这项法律的人在那里钓鱼,每当钓到鱼的时候,他都会非常高兴。可是,当他知道了那里的法律以后,从那一刻开始,他就会特别注意自己所钓到的鱼究竟有多大。
亚当和夏娃之所以开始看见自己的赤身露体,是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善恶。正如圣经所说:
“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”(罗马书 7:8)
如果他们不知道善恶,就不会把自己的赤身露体看作恶。
魔鬼借着律法在人里面作工。因此,圣经说:
“罪趁着机会,就藉着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。”(罗马书 7:11)
魔鬼利用亚当和夏娃所知道的善恶之法,使他们把自己的赤身露体看作恶,并欺骗他们,使他们以为神会因此刑罚他们。
事实上,在神看来,亚当和夏娃赤身露体根本不是问题。就像我们看见动物没有穿衣服,会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,并不会认为那是邪恶一样,神看亚当和夏娃也是如此。
如果神认为亚当赤身露体是恶的,那么神创造他的时候,就会从一开始把他的身体遮盖起来。亚当在知道善恶以前,并不以自己的赤身露体为羞耻,因为这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。
可是,被魔鬼欺骗以后,亚当和夏娃却因自己的赤身露体而惧怕神,并躲藏起来。
离开神的人
神呼唤那躲在园中树木之间、逃避祂面的亚当,对他说:
“你在哪里?”(创世记 3:9)
亚当回答说:
“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,我就害怕;因为我赤身露体,我便藏了。”(创世记 3:10)
神便说:
“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?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?”(创世记 3:11)
神知道,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以后,因为知道了善恶,才开始注意到自己的赤身露体。神也知道,亚当按照自己所知道的善恶标准定了自己的罪,因此产生了对刑罚的恐惧,便逃避神、躲藏起来。
神也知道这一切事情的背后有蛇的作为,所以祂对蛇说:
“你既作了这事,就必受咒诅,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;你必用肚子行走,终身吃土。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;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。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;你要伤他的脚跟。”(创世记 3:14–15)
亚当因为自己赤身露体而惧怕神,并躲避神,是因为他接受了魔鬼的声音。当他接受魔鬼的声音时,也就开始不信神的爱。
即使亚当已经知道了善恶,如果他仍然相信神的爱,他也不会逃避神、躲藏起来。因为圣经说:
“爱里没有惧怕;爱既完全,就把惧怕除去。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;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。”(约翰一书 4:18)
可是,亚当不再相信那位爱他的神,因此心里充满惧怕,并在心中离开了神。
死又是从罪来的
圣经把亚当不信神并离开神的这件事,说成他向着神死了。
当人的灵魂与身体分离时,我们说这个人死了。因此,“死”这个词本身也包含着“分离”的意思。
圣经说我们“在罪上死了”(罗马书 6:2),意思就是我们与罪分离,不再属于罪。圣经又说我们“在律法上也是死了”(罗马书 7:4),意思同样是我们与律法分离,从律法之下得了释放。
亚当离开神以后,就与神分离,成为一个与神隔绝的死人。
神曾经对亚当说:
“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”(创世记 2:17)
神知道,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、知道善恶的那一天,他必定会死。
正如神所说的,当亚当知道善恶以后,魔鬼立刻在他里面作工。魔鬼利用亚当所知道的善恶之法欺骗他,使他不信神,最终离开神。因此,圣经称魔鬼为“从起初是杀人的”(约翰福音 8:44)。
圣经说:
“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”(罗马书 5:12)
这里所说的“一人”就是亚当。
神照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亚当,因此亚当起初没有罪。但是,当亚当离开神,成为魔鬼的奴仆以后,罪就进入了世界。
这里所说的“世界”,就像“神爱世人”(约翰福音 3:16)这句话一样,是指世上的人。当亚当接受了魔鬼以后,作为罪之源头的魔鬼就开始在他里面作工。因此,在人所生活的世界里,各样的罪便显现出来。
当亚当向着神死的时候,所有的人也都与他一同死了。圣经说:
“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”(罗马书 5:14)
亚当的后裔并没有像亚当一样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也没有亲自经历被魔鬼欺骗而离开神的那件事。然而,所有的人仍然都死了,因为当亚当犯罪的时候,我们也都在亚当里面。
亚当吃神所禁止的果子时,在他里面的我们也与他一同吃了;亚当受魔鬼欺骗离开神的时候,我们也在他里面与他一同离开了神。因此,我们也向着神死了。
神所审判的罪
人因不信神,就向神闭上眼睛、塞住耳朵,却向魔鬼敞开了自己的心。魔鬼便把自己一切邪恶的东西放进人的里面。因此,圣经说:
“因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体的情欲、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,都不是从父来的,乃是从世界来的。”(约翰一书 2:16)
魔鬼在人里面挑起各样的情欲,引诱人随从这些情欲而活。然后,当人犯罪以后,他又定人的罪,使人惧怕刑罚,以致更加不敢回到神面前。
魔鬼也使人产生一种骄傲的心,以为没有神也可以活下去。于是,人虽然靠着神的恩典而活,却轻看神、背弃神。人没有魔鬼那样的智慧,因此常常受魔鬼迷惑,跟随魔鬼去行恶。所以圣经说:
“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,要看有明白的没有,有寻求神的没有。他们都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污秽;并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(诗篇 14:2–3)
神看见我们成为魔鬼的奴仆,不断行恶,便向我们发怒。
“那时,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,随从今世的风俗,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,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。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,放纵肉体的私欲,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为可怒之子,和别人一样。”(以弗所书 2:2–3)
人离开神,归属于魔鬼,并照着魔鬼放在人里面的情欲而行,这就是惹神发怒的罪。
神曾吩咐先知耶利米,如果以色列人问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,就要告诉他们:
“因为你们列祖离弃我,随从别神,事奉敬拜,不遵守我的律法。”(耶利米书 16:11)
因此,耶利米书第二章十九节说:
“你自己的恶必惩治你;你背道的事必责备你。由此可知可见,你离弃耶和华你的神,不存敬畏我的心,乃为恶事,为苦事。这是主万军之耶和华说的。”(耶利米书 2:19)
如果妻子与别的男人联合而犯奸淫,有哪个丈夫会不愤怒呢?同样,神看见我们离弃祂,却与魔鬼联合,属灵上向魔鬼行淫,便向我们发怒。
神的愤怒是何等可畏,圣经这样说:
“他发忿恨,谁能立得住呢?他发烈怒,谁能当得起呢?他的忿怒如火倾倒;磐石因他崩裂。”(那鸿书 1:6)
使我们落在神震怒之下的,正是魔鬼。
魔鬼的真面目
魔鬼是堕落的天使路西弗。神创造他的时候,使他充满智慧,又极其美丽,并将他高举,使他成为天使长中的一位。然而,魔鬼因自己的卓越而骄傲,又因自己的荣美败坏了自己的智慧。他心里想要与神同等,因此和那些跟随他的天使一同被赶到地上。
最后,他被定意要坠落阴间。圣经论到他说:
“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啊,你何竟从天坠落?你这攻败列国的,何竟被砍倒在地上?你心里曾说:我要升到天上;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;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,在北方的极处;我要升到高云之上;我要与至上者同等。然而,你必坠落阴间,到坑中极深之处。”(以赛亚书 14:12–15)
关于魔鬼最后的结局,圣经又说:
“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,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们必昼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远远。”(启示录 20:10)
这就是魔鬼的真面目和最终的结局。
魔鬼对那位定意使他进入永远火湖的神怀着怨恨。因此,他诱惑神所爱的人,企图使他们与自己一同进入地狱,以此报复神。他在神面前骄傲到了绝不愿回转的地步,因此,他对人的残酷意图也绝不会改变。
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
圣经说:
“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,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?因为主说:‘二人要成为一体。’”(哥林多前书 6:16)
我们离开神,与魔鬼联合,因而与他成为一体。因此,我们也落入了与魔鬼一同进入永远火湖的命运之中。
然而,被魔鬼欺骗的人却不知道自己最终的结局。
这就像两个妓女来到所罗门王面前,都声称一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。所罗门吩咐拿刀来,要把活着的孩子劈成两半,一半给这个妇人,一半给那个妇人。然而,那个孩子自己完全不知道,他正处于将被劈成两半而死的危险之中。
可是,正如所罗门的刀使亲生母亲的心立刻火热起来一样,当我们落在永远灭亡之下时,神的心也如火燃烧。
假的母亲并不在乎孩子是否被劈成两半,但真正的母亲绝不能眼看自己的孩子死去。同样,神也绝不能眼看我们与魔鬼一同进入永远的灭亡。
正如圣经所说:
“耶和华就为自己的地发热心,怜恤他的百姓。”(约珥书 2:18)
神对我们极大的爱,使祂的怒气转离。因此,圣经说:
“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。”(雅各书 2:13)
神预备了耶稣
当儿女犯了该死的罪时,父母即使气得仿佛要把他打死,也无法真正忍心让自己的孩子死去。同样,爱我们的神虽然向我们发怒,却绝不能任凭我们进入永远的灭亡。
因此,神必须把我们从永远的灭亡中拯救出来。
然而,神也是公义的神,罪必须受到审判。我们因自己所犯的罪本应受到咒诅,但爱我们的神却不愿我们承受这个咒诅。因此,神定意使耶稣代替我们承受咒诅,从而赦免我们。
圣经说:
“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,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,无有瑕疵;又因爱我们,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,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。”(以弗所书 1:4–5)
神知道我们将要堕落,所以在创世以前,就已经定意藉着耶稣洗净我们一切的罪,使我们成为圣洁、无有瑕疵,并使一切相信耶稣的人都可以成为祂的儿女。
有些人认为,神只是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注视着我们,按照我们所行的是非来审判我们。然而事实上,神所计划并成就的一切,正是为了把我们从永远的灭亡中救出来,使我们住在祂的爱中。
事实上,神与耶稣原为一。因此,耶稣所受的痛苦也显明了神所承受的痛苦;在耶稣的死里,我们也看见神为了拯救我们付出了何等大的代价。
为了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,神甚至将自己的独生子赐给了我们。
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
神在藉着耶稣拯救我们以前,首先必须使我们知道自己是在神的震怒之下。
一个人即使患了致命的疾病,如果自己不知道,那么无论给他多么好的药,他也会认为那药与自己无关。同样,我们本来已经落在要与魔鬼一同进入永远灭亡的命运中;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一事实,那么即使神为我们把耶稣交在死亡里,我们也会认为耶稣与自己无关。
所以,神必须使我们知道,我们因罪已经处在死亡之下。为此,神把律法赐给了我们。
其实,人里面有良心,因此能够知道自己是罪人。然而,就像在淫乱成为普遍现象的地方,人们可能渐渐不再把淫乱看作罪一样,人的良心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得迟钝。因此,圣经说:
“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”(罗马书 5:13)
因为人的良心变得迟钝,不能清楚认识自己是罪人,所以神赐下了律法。因此,圣经说:
“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”(罗马书 3:20)
神藉着摩西赐下律法。律法就像一面照出我们内心的镜子。当我们用律法来照自己的心时,就会发现自己的里面充满了何等污秽、丑恶的东西。
圣经说:
“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。”(以弗所书 5:12)
律法甚至把隐藏在我们内心深处、那些我们以为只存在于别人里面而自己里面没有的罪,也赤裸裸地显明出来。
正如圣经所说:
“水中照脸,彼此相符;人与人,心也相对。”(箴言 27:19)
由此可以知道,充斥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罪恶,同样也存在于我们的里面。
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
原本被造时没有罪的人里面之所以会有恶,是因为作为罪之源头的魔鬼把邪恶的东西放进了人的里面。魔鬼在人里面挑起肉体的情欲,引诱人随从这些情欲而行。
因为魔鬼同样在所有人里面作工,所以人无一例外地随从肉体和心中的私欲而行。
使徒保罗也不例外。和所有人一样,他喜爱善,厌恶恶。律法本是善的,所以他喜爱律法,也想遵守律法;然而,他却发现自己反而违背律法,去行自己所不愿意行的恶。
于是,他认识到自己里面没有行善的能力,也发现有一个使自己行恶的罪住在自己里面。因此他说:
“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,就不是我作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。”(罗马书 7:18–20)
使徒保罗发现,住在他里面的罪胜过了那个想要行善的自己,使他不断去行恶。因此他说:
“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,我是喜欢神的律;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”(罗马书 7:21–23)
一只被主人牵在手里的小狗,不能往自己想去的地方走,只能随着主人拉它的方向走,是因为主人的力量比小狗更大。
同样,使徒保罗发现,住在他里面的罪比他自己更有力量,因此总是使他犯罪。他看见自己无论意志如何,总是被罪所胜,于是叹息说:
“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(罗马书 7:24)
罪藉着肉体发动各样的情欲,所以肉体之中没有良善。使徒保罗看见自己属乎肉体,被卖在罪的权下,于是认识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,把他从这取死的身体中拯救出来。
在咒诅之下的人
事实上,律法是极其严厉可畏的。律法告诉我们,即使只违犯了一条诫命,也等于违犯了全部律法。
圣经说:
“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原来那说‘不可奸淫’的,也说‘不可杀人’;你就是不奸淫,却杀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”(雅各书 2:10–11)
而且,即使我们只违犯一条诫命,律法也要求咒诅临到我们。圣经说:
“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;因为经上记着:‘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’”(加拉太书 3:10)
因此,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的我们,都在咒诅之下。所以圣经说,不断行恶的我们,都在神的审判之下:
“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比他们强吗?决不是的!因我们已经证明: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。就如经上所记:‘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没有明白的;没有寻求神的;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;他们用舌头弄诡诈;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;满口是咒骂苦毒;杀人流血,他们的脚飞跑;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;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;他们眼中不怕神。’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”(罗马书 3:9–19)
引我们到基督那里的师傅
圣经说:
“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”(罗马书 7:12–13)
律法是善的。然而,这并不是说律法的目的只是要求我们靠自己的力量去行善,因为被魔鬼辖制的我们并没有靠自己行善的能力。
律法藉着我们无法遵守那良善的律法,使我们看见自己里面不断显出的恶。律法又使罪显得更加罪恶,使我们知道自己是在咒诅之下。
一个人藉着律法认识到,凭自己的力量绝不可能逃脱神的审判时,他的心中便会深深感受到死亡的绝望。这样的人就会寻找一位能够把自己从罪中拯救出来的救主。
因此,律法所起的作用,就是成为“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”(加拉太书 3:24)。
隐藏在震怒中的爱
父亲因儿子的过错而发怒,是为了使儿子产生敬畏,从错误的道路上回转,重新走上正确的道路。
同样,神藉着律法使我们知道自己是在祂的震怒之下,是为了使我们相信救主耶稣,脱离魔鬼,重新回到神面前。
正如父亲对儿子的愤怒之中隐藏着父亲的爱一样,神的震怒之中也隐藏着祂对我们的爱。
如果神只把使人知罪的律法赐给我们,那么神的目的就只是审判我们。但是,神不但赐下律法,也把耶稣赐给了我们。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,神的目的不是要审判我们,而是要救活我们。
所以圣经说:
“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”(约翰福音 3:16–17)
律法中的赎罪祭
在耶稣来到世上解决我们的罪以前,圣经许多地方已经预先讲到了将要来的耶稣。特别是在摩西从西奈山领受的律法中,规定了人犯罪以后可以得赦免的赎罪祭,而这些赎罪祭正是预表耶稣基督的影儿。
因此,当我们明白旧约圣经所记载的赎罪祭,就更容易明白耶稣是怎样洗净我们的罪,使我们成为洁净的。所以,首先了解律法中所记载的赎罪祭,对我们很有帮助。
按照犯罪之人的身份不同,律法所规定的赎罪祭也有所不同。不过,只要我们明白像我们这样的普通百姓犯罪以后怎样献祭得赦免,以及以色列人一年所犯的一切罪怎样藉着一次赎罪得蒙赦免,就足以帮助我们明白耶稣是怎样赦免我们的罪。
首先,当普通百姓犯罪时,赎罪祭是这样献上的。
一个以色列人犯了罪,后来知道自己有了罪,就要把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牵到会幕那里。在那里,他要按手在山羊的头上,把自己所犯的罪归到山羊身上。然后,他要宰杀那只担当了他罪的山羊,把山羊的血接在器皿里。
祭司就用指头蘸山羊的血,抹在燔祭坛的角上,其余的血倒在坛脚那里。之后,祭司取下山羊的脂油,在燔祭坛上焚烧。这样,犯罪的人便得蒙赦免,成为洁净。(参见利未记第4章)
祭司之所以把山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角上,是因为人的罪被记在坛角上。人犯罪以后,罪被记在两个地方。圣经说:
“犹大的罪,是用铁笔、用金钢钻记录的,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和坛角上。”(耶利米书 17:1)
因此,祭司用山羊的血遮盖记录在燔祭坛角上的罪,使那些罪不再显露。但是,记录在我们心版上的罪,不是用山羊的血来遮盖,而是藉着耶稣的血得以遮盖。
赎罪日
每年七月初十日,以色列全体百姓都要献上赎罪祭,为他们一年所犯的一切罪赎罪。
这种赎罪祭与普通百姓亲自按手在山羊头上、把自己的罪归给山羊的赎罪祭不同。在这一天,不是每一个以色列人分别把自己的罪归到山羊身上,而是由大祭司代表全体以色列百姓,把他们的罪归到祭牲身上。
这一天,大祭司首先按手在一只公牛的头上,把自己的罪归给公牛,然后宰杀公牛,带着它的血进入至圣所。他要把血弹在施恩座的东面,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,为自己赎罪,使自己从一年所犯的罪中得洁净。
然后,大祭司要为以色列全体百姓的罪,从预备好的两只山羊中取一只,按手在它的头上,把以色列人一年所犯的一切罪归到这只山羊身上。随后,大祭司宰杀这只担当罪的山羊,再带着它的血进入至圣所,把血弹在施恩座上面和前面。
大祭司从至圣所出来以后,要取公牛的血和山羊的血,抹在燔祭坛四角的角上,又用指头把血在坛上弹七次,为坛赎罪,使坛从以色列人的污秽中得到洁净,成为圣洁。
然后,大祭司要把双手按在剩下的另一只山羊,就是归与阿撒泻勒的羊头上,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和一切的过犯,把这些罪都归到山羊的头上。随后,这只山羊就担当以色列百姓一年所犯的一切罪,由所派定的人牵出会幕,带到无人居住的旷野,把它放在那里。(参见利未记第16章)
之后,那为大祭司和以色列百姓的罪而被宰杀的公牛和山羊,它们的皮、肉和粪都要带到营外焚烧。
藉着这一切,大祭司和以色列百姓一年所犯的一切罪都得到赦免,他们也得以洁净。
在这里,那只担当以色列百姓罪孽而被带走的阿撒泻勒之羊,正是担当我们罪孽的耶稣基督的影儿。当阿撒泻勒之羊为了被放逐到旷野而由人牵出会幕时,在会幕外面的以色列百姓可以看见那只担当他们罪孽而离去的山羊。这正预表世人将要看见那位担当他们一切罪孽而去的耶稣。
担当世人罪孽的耶稣基督
为了洁净以色列人的罪,羊或山羊必须流血而死,因为律法告诉我们,几乎一切都是用血洁净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
但是,羊和山羊的血只能洁净已经犯下的罪,却没有能力把人将来所犯的罪也一并洗净。如果山羊的血不但能够洗净人已经犯下的罪,也能够一次洗净将来所犯的一切罪,那么赎罪祭只要献一次,以后就不必再献了。
因此,圣经说:
“若不然,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?因为礼拜的人,良心既被洁净,就不再觉得有罪了。”(希伯来书 10:2)
圣经又说:
“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像,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,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。”(希伯来书 10:1)
羊和山羊不过是耶稣基督的影儿,所以动物的血不能一次把人所有的罪完全洗净。因此,神预备了一个祭物,要一次洗净世上所有人的罪,使他们永远得以洁净。这一位就是耶稣基督。
神使作为我们赎罪祭物的耶稣担当了世上所有人的罪。先知以赛亚说:
“我们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。”(以赛亚书 53:6)
正如七月初十赎罪日那一天,大祭司把以色列百姓一年所犯的一切罪归到山羊身上一样,神也把我们所有的罪都归在耶稣身上。
当我们遇到一个问题,如果有人替我们承担了这个问题,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再由我们承担,而是由那位替我们承担的人负责。同样,因为耶稣担当了我们的罪,我们罪的问题便不再留在我们身上,而是归到了耶稣身上。
耶稣来到这个世界,就是为了解决我们的罪。施洗约翰看见耶稣时说:
“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”(约翰福音 1:29)
施洗约翰为了给耶稣作见证,比耶稣早六个月出生。他见证耶稣就是神为我们的罪所预备的赎罪祭物,并且祂担当了世人的罪。
为了明白耶稣所担当的“世人的罪”,我们首先需要明白“世界”的概念。世界因人的存在而存在。因此,从亚当被造开始,人的世界便开始了;将来,当地上最后一个人死去时,这个人类的世界也将结束。
所以,“世人的罪”就是这世上所有人的罪。人离开神,成为魔鬼的奴仆以后,随着自己的心和肉体所犯的一切罪,耶稣都担当了。
成了
为了洗净罪,必须流血,因此圣经说,罪的工价乃是死。
耶稣为了替我们付清罪的工价——死亡,担当着我们的罪,受了鞭打,被带往各各他山。先知以赛亚预先看见这一切,在圣经中这样记载:
“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,背负我们的痛苦;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,被神击打苦待了。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,为我们的罪孽压伤;因他受的刑罚,我们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伤,我们得医治。”(以赛亚书 53:4–5)
最终,耶稣照着圣经所记载的成就了一切,被钉在十字架上。当祂为我们的罪流血而死的时候,最后说:
“成了!”(约翰福音 19:30)
说完这话,祂便断了气。
神的旨意,是让耶稣代替我们承受我们本应受到的咒诅,使我们得蒙赦免,成为没有瑕疵、圣洁的人。耶稣在十字架上完全成就了这个旨意。
耶稣除去了律法、罪和刑罚
律法说:
“我是圣洁的,所以你们也要成为圣洁。”(利未记 11:45)
律法要求人拥有完全没有罪的圣洁。圣经说:
“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,谨守遵行,这就是我们的义了。”(申命记 6:25)
然而,没有一个人能够遵守神所有的诫命,靠此成为圣洁、成为义人。因此圣经说:
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(罗马书 3:10)
律法又要求咒诅临到那些不圣洁的人。因此,犯罪的我们便落在律法的咒诅之下。
然而,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承受了我们本应承受的律法之咒诅。所以圣经说:
“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;因为经上记着:‘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’”(加拉太书 3:13)
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承受了咒诅,我们的罪便得蒙赦免,我们也成为圣洁的人。圣经说:
“我们凭这旨意,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,就得以成圣。”(希伯来书 10:10)
耶稣为了我们,亲自成全了律法所要求的圣洁,也亲自承担了律法所要求的咒诅。因此,律法对我们不再有尚未满足的要求。于是,耶稣藉着自己的身体废掉了那造成隔绝的律法。圣经说:
“因他使我们和睦,将两下合而为一,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;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,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,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”(以弗所书 2:14–15)
耶稣在十字架上废去了定我们罪的律法,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,又代替我们承受了刑罚,使我们从律法、罪和刑罚中得了释放。
事实上,在律法、罪和刑罚这三者之中,只要有一个问题得到彻底解决,我们回到神面前就不必再因它惧怕。然而,耶稣在十字架上把律法、罪和刑罚的问题全都解决了。因此,如今再没有任何障碍能够拦阻我们来到神面前。
因着耶稣,魔鬼已经失去了控告和欺骗我们的真正根据。
魔鬼本就是说谎的,也是说谎之人的父。起初,神根本没有把亚当赤身露体看作问题,魔鬼却欺骗亚当,使他以为那是恶的。同样,今天耶稣已经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,魔鬼却仍然隐藏这个事实的本质,欺骗我们,使我们以为神仍旧因我们的罪而拒绝我们。
新的约
神藉着耶稣赦免了我们离开神、与魔鬼联合以后所犯的一切罪。然后,神应许说:
“以后就说: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。”(希伯来书 10:17)
事实上,说圣经是一本“应许之书”也不为过。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,单从这两个名称就可以看出,圣经与神的约和应许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“旧约”是耶稣来到世上以前神所立的第一个约。这个约是以人的行为为基础的:人若遵守全部律法,就蒙福;若违犯,就要受到咒诅。然而,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遵守律法,所以神说:
“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,我也不理他们。这是主说的。”(希伯来书 8:9)
最终,在第一个约之下,犯罪的人只能落在咒诅之中。因此,为了使人蒙福,神必须赐下一个没有瑕疵的新约,也就是第二个约。
这个新约不是根据我们的行为,而是完全根据耶稣所成就的工作赐给我们的。耶稣成为我们的大祭司,带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不是进入地上的圣所,而是进入天上的圣所,成就了“永远赎罪的事”(希伯来书 9:12)。因此,神向我们立下新的约:
“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。”(希伯来书 10:17)
神之所以把律法赐给我们,使我们认识罪,并知道自己是在死亡之下,并不是为了审判我们,而是为了把这个新的应许赐给我们。
所以圣经说:
“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。”(加拉太书 3:22)
赐生命圣灵的律
神这个新的约,有圣灵为我们作见证。圣经说:
“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;因为他既已说过:‘主说: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,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。’以后就说:‘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。’这些罪过既已赦免,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。”(希伯来书 10:15–18)
从这段话可以知道,神的新约既是一个应许,同时也是一个律。
圣灵所见证的这个新约,是使因罪而死的我们得生命的律。并且,因为圣灵为耶稣作见证,所以包括这个新约在内的耶稣基督的福音,就是“赐生命圣灵的律”。
圣经说:
“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”(罗马书 8:1–2)
假如一个国家在战争期间规定逃兵要被处死,那么在战争中逃跑的人,就只能在死亡的恐惧中战兢。但是,如果这个国家后来颁布了一条赦免逃兵的法律,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脱离死亡而得着生命。
由此可以看见,一个律可以受到另一个律的制约。那曾经定我们的罪、使我们处在死亡之下的“罪和死的律”,因着“赐生命圣灵的律”而失去了辖制我们的权势。因此,我们得以脱离死亡而进入生命。
当我们因罪落在死亡之下时,神就向我们显明了在耶稣基督里的“赐生命圣灵的律”。这个“赐生命圣灵的律”从永远以前就在耶稣里面,并且直到永远仍在耶稣里面。
我们因信耶稣而进入基督里面,神就按照这赐生命圣灵的律来看待我们,因此,我们永远不再被定罪。
由此可见,一个人是死还是活,并不取决于他的行为,而在于他处在哪一种律之下。一个人处在哪一种律之下,他的结局也就随之不同。
在“罪和死的律”之下,人只能走向灭亡;但在“赐生命圣灵的律”之下,人却得着生命。
神把使我们得生命的律赐给我们,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。所以圣经说:
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;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(罗马书 6:14)
无条件的爱与恩典
人称义有两条路。一条是人完全遵守律法,藉此成为义人;另一条则是耶稣洗净我们所有的罪,使我们成为义人。
神知道没有人能够靠着律法称义,所以祂藉着耶稣使我们称义。因此,圣经说:
“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;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”(罗马书 3:23–24)
我们因耶稣而得到的义,与完全遵守律法所得的义,同样是神所认可的义。
并且,对于那些相信耶稣已经使人称义的人,神就把他的信算为义。圣经说:
“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”(罗马书 4:5)
因此,圣经所说的义人,并不是指从来不犯罪的人,而是指相信耶稣的人。
神不按照我们的行为,而使一切相信耶稣的人都可以称义,并进入天国,这是因为祂爱我们,向我们施恩。
圣经说:
“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,他便救了我们;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,乃是照他的怜悯,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。圣灵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,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,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。”(提多书 3:4–7)
圣经又说:
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;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”(以弗所书 2:8–9)
如果救恩是靠我们的行为得来的,那就不再是恩典,因为恩典是白白赐下的。所以圣经说:
“既是出于恩典,就不在乎行为;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。”(罗马书 11:6)
圣经说:
“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”(罗马书 5:8)
从这句话可以知道,当我们还离开神、与魔鬼联合的时候,神已经爱了我们。
由此可见,神对我们的爱是没有条件的。正如父母因为心里有对儿女的爱,所以并不是等儿女满足某些条件以后才爱他们;神本就是爱,因此祂也无条件地爱我们。正是这样的爱,使神向我们施下了恩典。
悔改
人因为不信神的爱而离开了神。因此,神必须向人显明祂的爱;否则,没有一个人会回到神面前。
神是全知全能的。祂有能力成就祂的救赎计划。然而,神选择将自己的独生子耶稣赐给我们,不但显明我们的救恩何等宝贵,也为了向我们显明祂的爱。
圣经说:
“人为朋友舍命,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。”(约翰福音 15:13)
耶稣说:
“天国近了,你们应当悔改!”(马太福音 4:17)
当时的以色列人每当犯罪以后,就按照律法献上赎罪祭,为自己的罪赎罪。因此,耶稣对他们说“你们应当悔改”,并不只是叫他们为每天所犯的每一项罪反复求赦免,而是叫他们相信神藉着耶稣所显明的爱,回转归向神。
所以,真正的悔改,并不只是每天为自己所犯的罪求赦免,并下决心以后绝不再犯;真正的悔改,是离开神的人相信耶稣已经赦免了自己一切的罪,从而转回神的面前。
圣经说:
“我涂抹了你的过犯,像厚云消散;我涂抹了你的罪恶,如薄云灭没。你当归向我,因我救赎了你。”(以赛亚书 44:22)
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,在祂左右两边还有两个强盗与祂一同走向死亡。起初,两个强盗都讥诮耶稣。然而,其中一个强盗在临死以前回转了。
他对耶稣说:
“耶稣啊,你得国降临的时候,求你记念我!”(路加福音 23:42)
耶稣对他说:
“我实在告诉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。”(路加福音 23:43)
由此可以看见,无论一个人过去犯过多么严重的罪,只要他接受耶稣、相信祂,就可以蒙恩得救,承受天国。因此,在救恩面前没有这样的区别。
所以圣经说:
“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。”(约翰福音 1:12)
将要受审判的罪
有人把彼拉多将一些加利利人的血搀杂在他们祭物中的事告诉耶稣。耶稣回答说:
“你们以为这些加利利人比众加利利人更有罪,所以受这害吗?我告诉你们,不是的!你们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灭亡!从前西罗亚楼倒塌了,压死十八个人;你们以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吗?我告诉你们,不是的!你们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灭亡!”(路加福音 13:2–5)
正如耶稣所说,人灭亡并不是因为他所犯的罪比别人更多,而是因为他没有悔改。圣经说:
“为罪,是因他们不信我。”(约翰福音 16:9)
耶稣已经担当并赦免了人的罪,然而人若拒绝相信祂,这不信就成为使人落在审判之下的罪。不信的人虽然看见神藉着耶稣显明了祂极大的爱,却仍不回到神面前,继续作魔鬼的奴仆,因此最终要面对审判和永远的灭亡。
对于这样的人,圣经说:
“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;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。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凭两三个见证人,尚且不得怜恤而死;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,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,又亵慢施恩的圣灵,你们想,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!”(希伯来书 10:26–29)
一个仍然受魔鬼欺骗、拒绝神之爱的人,就是拒绝圣灵为耶稣所作的见证。圣经说:
“凡说话干犯人子的,还可得赦免;惟独亵渎圣灵的,总不得赦免。”(路加福音 12:10)
这种罪属于故意拒绝真道的罪,对于这样的拒绝,再没有另外的赎罪祭。因此,圣经说:
“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、宽容、忍耐,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?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,为自己积蓄忿怒,以致神震怒,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。”(罗马书 2:4–5)
按各人行为审判的神
启示录记载了神在末日审判罪人的情景:
“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;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无可见之处了。我又看见死了的人,无论大小,都站在宝座前。案卷展开了,并且另有一卷展开,就是生命册。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。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。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;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。”(启示录 20:11–15)
圣经许多地方都讲到地狱。耶稣也论到地狱说:
“在那里,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。”(马可福音 9:48–49)
地狱是人在火湖中永远受痛苦的地方,因此极其可怕。到了审判的日子,拒绝神恩典的人所面对的将是神公义的审判。那些曾经轻看神的爱、拒绝相信的人,那时面对神的震怒,必充满恐惧和哀哭。
审判日的判决十分清楚。神面前有生命册,一个人的名字是否记在生命册上,关系到他最终的结局。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,将永远与神隔绝,被扔进火湖,经历第二次的死。
落在火湖中的人,即使在极大的痛苦中寻求怜悯,也再没有悔改得救的机会。
耶稣为了我们的罪受尽痛苦,被鞭打,又被带到十字架上,在无法言喻的苦难中死去。对于拒绝这位耶稣、坚持不信的人,最终所面对的是神的审判。正如神的爱是永远的,圣经所启示的最终审判也是永远的。
圣经说:
“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,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。光来到世间,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,不爱光倒爱黑暗,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。”(约翰福音 3:18–19)
不相信耶稣的人,在这世上已经处在被定罪的光景中。然而,神仍在末日审判他们,因为神是公义的。
到了那一天,神要按照人的行为施行审判。神拯救我们的时候,并不是根据我们的行为;然而,在审判的时候,人的行为却成为显明他在世上究竟属于谁的证据。罪人在世上的言语和行为,显明了他一直活在怎样的权势之下。
圣经说:
“凭着他们的果子,就可以认出他们来。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?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?这样,凡好树都结好果子,惟独坏树结坏果子。好树不能结坏果子;坏树不能结好果子。凡不结好果子的树,就砍下来,丢在火里。所以,凭着他们的果子,就可以认出他们来。”(马太福音 7:16–20)
正如牛不能像猪那样活,猪也不能像牛那样活,一个人的生命会结出与其本性相应的果子。
耶稣说:
“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。”(约翰福音 8:41)
魔鬼的儿女随从魔鬼放在他们心里的意念而行恶,最终面对审判。因此,圣经警告说:
“少年人哪,你在幼年时当快乐;在幼年的日子,使你的心欢畅,行你心所愿行的,看你眼所爱看的;却要知道,为这一切的事,神必审问你。”(传道书 11:9)
当归向我们的神,因为神必广行赦免
圣经说:
“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;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。归向耶和华,耶和华就必怜恤他;当归向我们的神,因为神必广行赦免。”(以赛亚书 55:7)
神既然为了我们甚至将自己的儿子赐下,那么无论一个人犯过多少罪,只要他真心归向神,神都不会拒绝他。
耶稣藉着自己的身体拆毁了隔在神与我们之间的罪墙,为任何愿意来到神面前的人开了一条道路。圣经说:
“耶稣大声喊叫,气就断了。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。”(马可福音 15:37–38)
至圣所是圣洁之神同在的地方,有罪的人若擅自进入就会死亡,所以幔子一直把至圣所隔开。即使大祭司每年在赎罪日进入至圣所一次,也必须先为自己的罪赎罪,然后才能进去。
然而,耶稣已经完全洗净我们的罪,所以那隔开至圣所的幔子不再需要继续存在。因此,神亲自使圣殿的幔子裂开了。
如今,在我们面前已经有一条道路敞开,使人可以来到神面前。所以圣经说:
“弟兄们,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,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,从幔子经过,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。”(希伯来书 10:19–20)
如今,人只要藉着耶稣所开辟的这条又新又活的道路来到神面前。因此,圣经说:
“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,天国是努力进入的,努力的人就得着了。”(马太福音 11:12)
圣经又说:
“看哪,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!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。”(哥林多后书 6:2)
这句话对我们来说是何等宝贵,又何等值得感谢。现在,进入天国的门仍然敞开着。
然而圣经也说:
“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,你们站在外面叩门,说:‘主啊,给我们开门!’他就回答说:‘我不认识你们,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!’那时,你们要说:‘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,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。’他要说:‘我告诉你们,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。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,离开我去吧!’”(路加福音 13:25–27)
耶稣说:
“看哪,我站在门外叩门;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,我要进到他那里去,我与他、他与我一同坐席。”(启示录 3:20)
趁着耶稣仍然施恩的时候,我们应当敞开心门接受祂。这样,我们便与耶稣联合,将来在神的国里与祂一同作王,直到永远。
看哪,都变成新的了
耶稣说:
“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见神的国。”(约翰福音 3:3)
我们原来活在魔鬼的权势之下,如今却因罪得赦免而重生,成为神的儿女。
圣经说:
“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,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;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,罪过得以赦免。”(歌罗西书 1:13–14)
从这段话可以知道,如今我们是在耶稣基督里面。我们在基督里面被重新创造,所以圣经说:
“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的人,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”(哥林多后书 5:17)
从前,我们像羊一样迷失了道路;如今却已经归到我们灵魂的牧人和监督那里,成为由祂牧养、由祂看顾的羊。
耶稣说:
“我的羊听我的声音,我也认识他们,他们也跟着我。我又赐给他们永生;他们永不灭亡,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。我父把羊赐给我,他比万有都大,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。”(约翰福音 10:27–29)
大卫歌唱说:
“耶和华是我的牧者,我必不至缺乏。”(诗篇 23:1)
牧人保护自己的羊脱离一切危险,供应它们的需要,并为它们劳苦。因此,羊在牧人的看顾中享受供应,也得着安息。
耶稣说:
“我是好牧人;我认识我的羊,我的羊也认识我。正如父认识我,我也认识父一样;并且我为羊舍命。”(约翰福音 10:14–15)
我们能够在耶稣基督里面,是神无法言喻的巨大祝福。
神的爱是永远的
神就是爱。神又是永远的,因此神的爱也是永远的。
所以,我们永远也无法完全测透神的爱。正如每个人对圣经真理的认识程度不同,每个人认识并享受神之爱的程度也有所不同。然而,仅仅是神赦免了我们的罪这一件事,就足以使我们永远感谢祂的爱,永远赞美祂。
所谓“饶恕”,是受到伤害的一方对伤害自己的人所施的恩典。
如果一个妻子离开丈夫,与另一个男人犯奸淫,那么妻子是伤害丈夫的人。这样的妻子不能反过来说,是她饶恕了丈夫。
我们离开神,与魔鬼联合,使神忧伤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是我们得罪了神、伤害了与神之间的关系。然而,为了赦免我们,神甚至把自己的独生子赐给我们,使祂为我们而死。由此可见,神对我们的爱何等深厚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
圣经说:
“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权的,是有能的,是现在的事,是将来的事,是高处的,是低处的,是别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;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。”(罗马书 8:38–39)
我们自己也是神所造的,因此,没有任何受造之物能够使我们与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隔绝。我们因与神联合所得的生命是永远的,所以称为“永生”。
整本圣经充满了神的爱。我们相信这位神的爱,因为我们相信“神决不能说谎”(希伯来书 6:18),也相信神的话是真理(约翰福音 17:17),永不改变。
神绝不会使我们对祂的信靠落空。
耶稣说:
“你们这小群,不要惧怕,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。”(路加福音 12:32)
